巡察公告(第四轮)
根据《青岛大学第四轮校内巡察工作方案》,本轮校内巡察设5个巡察组和1个专项工作组,对我校部分学院党委开展常规巡察和意识形态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集中巡察时间
2023年5月30日至6月30日
二、巡察对象
历史学院、经济学院、法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体育学院、数学与统计学院、应用技术学院、音乐学院、美术学院等10个学院党委。
三、巡察内容
本轮巡察主要任务是监督检查被巡察学院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以及校党委工作安排情况,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情况,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情况,落实巡视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和主题教育检视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同时,结合学校实际和学院特点,聚焦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贯彻情况,聚焦重要决策部署落实情况,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聚焦师生反映强烈的问题。了解校党委需要掌握的其他情况。
四、联系方式
巡察期间,巡察组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问题以及与巡察工作有关的来信来访来电等。欢迎广大师生员工实事求是地反映有关情况和问题。
巡察信箱:科技研发中心大楼B座三层电梯对面、励行楼门口西侧、笃行楼一楼楼梯口、德雅楼西侧、德润楼一楼楼梯口、金家岭校区2号实验楼门口西侧、金家岭校区3号实验楼西侧、金家岭校区行正楼一楼楼梯口
电子邮箱:qdxc@qdu.edu.cn
联系电话:85958081
受理时间:集中巡察日上午8:30-11:00,下午2:30-5:00
特此公告。
青岛大学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5月29日